福清市检察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

2023-06-08 16:21:27 来源:互联网

做好办案“后半篇”文章

——福清市检察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□本网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王文振

“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作出不起诉决定,今后一定遵纪守法,吸取这次的教训。”日前,在福清市一小区内,当福清市检察院公开对7名被不起诉人员宣布不起诉决定后,被

不起诉人公开宣读悔过书,道歉并真诚悔过。

如何寻求办案“最优解”,扎实推进诉源治理?福清市检察院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,立足解决办案中发现的矛盾纠纷、源头治理问题,在社会治

理、矛盾化解等方面下功夫, 做好办案“后半篇”文章。同时以公开宣布决定、宣读悔过书等看得见的方式,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,让公平正义可见可信,让群众对

检察工作可感可知,真正实现“办理一案,教育一片,治理一方”的效果。

倪某是福清一小区业主,因不满其居住的小区建设垃圾分类屋,他就通过微信群“某小区业主联络群”与余某等业主在群内商议集资雇工拆除垃圾分类屋。倪某作为群主发

起集资,共筹集到3000多元用于雇佣工人。随后,倪某联系叶某某等6名工人,拆除了小区的垃圾分类屋。

6名工人明知垃圾分类屋并非雇主所有,仍破坏小区建造的3个垃圾分类屋。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,被损毁物价值人民币77600元。

据办案检察官介绍,该案属于涉案主体广泛的群众性案件,主要是由于当事诸方长期的误解与不信任导致矛盾加深,并最终引发犯罪。“如何真正地解决好犯罪的根源,就

应从‘多问一句、多想一层、多做一些’的工作理念出发,不仅仅局限于治罪目的,还要以化解诸方矛盾为关键,最终实现综合治理。”承办检察官说。

该案中,主要涉案的有倪某等8人,另外还涉及小区里其他四五十名业主。如何对涉案人员分类处理、如何化解多方矛盾成了工作的重心。

若根据全案平衡原则,对四五十名业主全部提起公诉,是否有此必要?是否不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?是否不利于提升办案质效?同时,涉案6名砸墙工人均系生活底层人员

,均系初犯、偶犯、从犯,受人指使,是否有必要直接起诉。综合考虑案情后,检察机关对涉案人员倪某作出起诉决定,对余某和6名工人拟作不起诉处理。担心的问题是,

被害单位及所在小区、社区是否又存在异议?

为进一步释法说理,日前,福清市检察院就该起案件举行公开听证。听证会上,各方充分发表意见,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希望检察机关可以对其从轻处理。

听证员提出评议意见,一致认可检察机关对7名犯罪嫌疑人作从轻处理。

上述涉案8人均如实供述案件事实,积极退赃,取得被害单位谅解。最终,检察机关对发起集资、联系砸墙工人的倪某提起公诉,认定其他涉案7人为从犯,依法以情节轻微

作不起诉处理。

鉴于被毁垃圾分类屋所在小区物业人员、所在社区干部对涉案人员私自毁坏垃圾分类屋持有意见,承办人提前沟通联系,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旁听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。7名被

不起诉人当众宣读悔过书,公开向在场人员道歉。不起诉决定的公开,对未到案接受处理的其他小区业主形成了良好的教育效果。

福清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中表示,该院在处理涉众类案件时,着力推动检力下沉,把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。同时精准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,充分运用认罪认罚

从宽制度,推动“案结、事了、人和”,实现治罪和治理并重的效果,助力推进诉源治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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